现场勘查结束后逃逸司机是否构成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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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3 16:14:38
现场勘查结束后逃逸司机是否构成肇事逃逸?
现场勘查结束后弃车逃逸司机构成肇事逃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为逃避法律责任,驾车或者弃车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构成肇事逃逸。【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二)“检验、鉴定结论确定”,是指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检验、鉴定机构出具检验、鉴定意见的。
导读现场勘查结束后弃车逃逸司机构成肇事逃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为逃避法律责任,驾车或者弃车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构成肇事逃逸。【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二)“检验、鉴定结论确定”,是指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检验、鉴定机构出具检验、鉴定意见的。

现场勘查结束后弃车逃逸司机构成肇事逃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为逃避法律责任,驾车或者弃车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构成肇事逃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二)“检验、鉴定结论确定”,是指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检验、鉴定机构出具检验、鉴定意见的。
现场勘查结束后逃逸司机是否构成肇事逃逸?
现场勘查结束后弃车逃逸司机构成肇事逃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为逃避法律责任,驾车或者弃车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构成肇事逃逸。【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二)“检验、鉴定结论确定”,是指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检验、鉴定机构出具检验、鉴定意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