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的权利与限制。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和申请取保候审,但在特定情况下,律师有权拒绝辩护。律师在特定时间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了解案情,但在侦查阶段无权查阅相关卷宗材料。律师可以申请收集证据和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但需提供有效材料。律师的辩护权受法律保护。
法律分析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
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5、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6、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
7、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8、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会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9、律师会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自行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10、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其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
虽然辩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辩护律师行使辩护权时也不是完全不受限制。比如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话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书等有效材料。而且在案件侦查阶段,律师并没有权利查阅相关的卷宗材料。
结语
律师的权利和义务在保护被告权益的同时也受到一定限制。律师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且在侦查阶段无权查阅卷宗。然而,这些限制并不能削弱辩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律师依然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并在案件审查起诉后查阅相关材料。辩护律师的权利在法律中得到保障,以确保公正审判的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八条 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七十二条 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语言。
证人作证前不得旁听法庭审理,作证时不得以宣读事先准备的书面材料的方式陈述证言。
证人言辞表达有障碍的,可以通过其他表达方式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