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28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要求支付赔偿金。此外,如果您在提出离职后的当月没有完全出勤,将不符合获得全勤奖的条件。
法律分析
没有。
从你提出申请的之前的一个月肯定是要发全勤奖的,你提出离职到办理离职的当月这个月没有完的话是没有全勤奖的。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28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拓展延伸
离职当月未满一个月是否仍然享有全勤奖金?
根据一般的公司政策,离职当月未满一个月的员工通常无法享受全勤奖金。全勤奖金通常是作为对员工在工作期间全勤出勤的一种奖励机制,而离职当月未满一个月的员工已经不再属于在职状态,因此不符合全勤奖金的发放条件。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公司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查阅公司的离职政策或者与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答案。他们将能够提供详细的解释和指导,确保您对离职后的权益有清晰的了解。
结语
根据一般公司政策,离职当月未满一个月的员工通常无法享受全勤奖金。离职后的权益与公司的离职政策相关,建议您查阅公司政策或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获取准确信息。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28条,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用人单位克扣或拖欠工资的情况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要求支付赔偿金。请咨询相关部门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