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面停止或终止合同,并列举了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情形。同时,文中也提到了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时是否需要上法院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单方面停止或终止合同的情形包括: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协助或保障;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其应付款项;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商品或服务;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且该义务与合同的履行
法律分析
一、若要单方面停止合同,请根据实际情况处理,若非合法解除合同,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中有违约责任的约定,一般可以直接适用违约责任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根据实际损失主张违约责任。同时,违约责任的约定低于实际损失的,可以按照实际损失予以主张。
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情形
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情形有: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要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覆行债务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如: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回收或者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物,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等。
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其合同是否有效。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单方面终止合同要上法院吗
单方面终止合同不一定要上法院。单方面终止合同只需要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即可。所以及时通知对方就可以了。
结语
总结:在处理单方面终止合同时,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即可。同时,在合同中有违约责任约定时,可以根据实际损失主张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根据实际损失予以主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 第十四条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12-29) 第九条 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第八十七条、第九十六条第二款所列合同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 第一条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