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情形和权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包括正在实施犯罪、被指认犯罪、有犯罪证据等情况。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案件中,对企图自杀、逃跑或有毁灭证据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执行由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分析
可以刑事拘留的情形:
1、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拓展延伸
刑事拘留的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阶段,为了确保案件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追究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犯罪嫌疑人有重大犯罪嫌疑;2.有逃避追究的可能;3.存在销毁、伪造证据的危险;4.其他必要情形。刑事拘留程序包括:1.立案侦查;2.侦查机关提出刑事拘留意见;3.公安机关决定刑事拘留;4.刑事拘留通知书的送达;5.刑事拘留期限的执行;6.刑事拘留决定的复核。刑事拘留是一项严格的措施,必须在法定条件和程序下进行,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刑事拘留是确保案件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追究的一项强制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犯罪嫌疑人有重大犯罪嫌疑、存在逃避追究、销毁证据等危险。刑事拘留程序严格,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依法拥有决定拘留的权限,以确保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