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所需材料:1、申请书(法人需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签名或捺手印);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及委托代理资料(如有);3、强制执行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如有保全措施还需提供相应裁定书。
法律分析
强制执行所需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拓展延伸
如何准备撤销强制执行所需的文件和证据
要撤销强制执行,您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文件和证据。首先,您需要准备一份撤销申请书,详细说明您撤销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事实依据。其次,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合同、支付凭证、银行对账单等,以证明原执行行为存在错误或不合法。此外,您还需要准备一份撤销申请的陈述意见书,详细说明您的法律依据和法理依据。最后,您需要准备一份律师代理委托书,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在准备这些文件和证据时,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您的撤销申请能够得到有效支持。记住,认真准备和提交充分的文件和证据对于撤销强制执行的成功至关重要。
结语
撤销强制执行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文件和证据,包括撤销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陈述意见书和律师代理委托书。确保认真准备和提交充分的文件和证据对于撤销强制执行的成功至关重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有效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
(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三)执行标的灭失的;
(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五)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