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起诉条件的主旨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满足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管辖的要求,而不要求确凿的证据。
法律分析
可以起诉,满足起诉条件就可以。在民事诉讼中,无论是合同还是收据,都是作为证据使用的。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按照自己的主张列举出相应的证据,借以达到证明自己所述为真的目的。虽然,合同与收据都是比较重要的证据,但是民事诉讼对于起诉的要求采用的是立案登记制,不要求有确凿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拓展延伸
收据是否具备起诉依据的法律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收据可以作为起诉依据,但其法律效力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收据应包含必要的要素,如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交易日期、金额等,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信度。其次,收据应与相关证据相互印证,以增强其证明力。最后,法院会根据收据的完整性、合法性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其他证据,来判断其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在起诉时应充分了解法律规定,并在有需要的情况下,提供其他证据来支持收据的有效性。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管辖要求。在民事诉讼中,合同和收据都是重要的证据,但并非必须具备确凿的证据。对于收据作为起诉依据,其法律效力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包括收据的要素完整性和真实性,与其他证据的印证关系等。当事人在起诉时应了解法律规定,并提供其他证据来支持收据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