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是律师代理权利的重要表现形式,需要遵守特定的程序。申请律师会见时,应注意以下程序:
1. 申请人必须是被羁押和审查的对象,律师必须是其合法代理人;
2. 申请人应向羁押审查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律师会见的目的和理由;
3. 羁押审查机关应当及时审查申请,如有需要,可以要求律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羁押审查机关应当将有关律师会见事宜通知申请人、律师和律师所在机构;
5. 会见时,监管机关应当提供必要的场所、时间、设备和保障条件,确保律师会见的顺利进行;
6. 律师在会见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泄露和利用会见信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三百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