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派律师为经济困难或无法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但不适用于已有律师的情况。辩护律师享有一系列权利,包括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提出异议等。根据规定,若嫌疑人可能面临死刑或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法院应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进行辩护。
法律分析
一、指派律师可以撤销法律援助吗
指派律师就是法律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辩护律师有哪些权利
1、有依法执行辩护职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个人干涉的权利;2、有查阅案卷、了解案情的权利;3、有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4、有经许可或同意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与取证的权利;5、有申请延期审理的权利;6、法庭调查时有发问的权利;7、有对证人、证言询问、质证和对证据提出异议的权利;8、有申请周取新证据的权利;9、有参加法庭辩论的权利;10、有拒绝辩护的权利;11、经被告人同意,有代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权利;12、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司诉讼权利或有人身侮辱行为的,有提出控告的权利;13、有获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抗诉书副本,自诉人的起诉状、上诉状副本,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副本等各种诉讼文书副本的权利;14、有在开庭前3天得到出庭辩护通知书的权利;根据规定,嫌疑人因为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比如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案件在社会生活中有较大影响的,人民法院就应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给犯罪嫌疑人指派律师进行辩护。嫌疑人已经有律师的,就不存在指派律师。
结语
根据规定,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指派律师进行辩护。对于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嫌疑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辩护律师享有一系列权利,包括查阅案卷、与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取证等。值得注意的是,若嫌疑人已经有律师代理,则不需要指派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三十二条 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三十六条 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四十一条 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