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女方自愿,不构成犯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女方已经年满十五周岁,并且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这种情况不构成犯罪。法律上对于性行为的刑事责任有明确的年龄界限,通常认为年满十四周岁的女性在自愿的基础上发生性行为不会构成强奸罪。因此,如果双方都是自愿的,且女方已经15岁,那么男方不会因此而承担强奸罪的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1.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目的: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和禁止对未成年人的任何形式的侵害;
2. 未成年人的定义: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3. 未成年人权益的内容: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4. 法律责任: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5. 监护责任: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忽视或放弃监护职责;
6. 教育和干预:国家、学校和社会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及时干预和矫正。
综上所述,如果15岁的女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且已达到法定年龄,男方不会因此承担强奸罪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