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房屋评估费、律师费、水电煤气费用、物业费用、房屋维修费用、车辆通行费用、专项维修资金、合同印花税、证照印花税、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国土证办证费和律师费等。而如果是通过贷款买房,还需要支付律师费、公证费和保险费。
法律分析
购房需要支付哪些费用?如果是通过贷款买房需要支付哪些费用呢?
一、购房需要支付的费用
1. 契税:住宅类房屋标准契税按照房屋总价的3%或1.5%或1%计算。每套房屋的具体交纳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以及是否是第一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则按照房屋总价的3%计算。
2. 个人所得税:购买首套房屋的纳税人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个人所得税,具体比例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
3. 房屋评估费:房屋评估费是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由中介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所产生的费用,收费标准由当地中介机构制定。
4. 律师费: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请律师帮助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
5. 水电煤气费用:购房者需要支付水电煤气费用,具体费用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小区而有所不同。
6. 物业费用:购房者需要支付小区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清洁费、维修费等。
7. 房屋维修费用:购房者需要承担房屋维修费用,包括房屋内部和外部的维修和保养费用。
8. 车辆通行费用:如果购房者购买了停车位,需要支付车辆通行费用。
9. 其他费用:可能会有其他一些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费用,例如房屋保证金、房屋过户费用等。具体费用标准需根据当地政策制定。
2、专项维修资金:有电梯类房屋标准按建筑面积(平方米)×27.5(元/平方米)计算结果交纳;非电梯类房屋标准按建筑面积(平方米)×22(元/平方米)计算结果交纳。
3、合同印花税:按房款总价的0.05%交纳(住宅免收)。
4、证照印花税:按5元/户交纳。
5、产权登记费:住宅类房屋按80元/户交纳;非住宅类房屋按550元/户交纳;共有人证书费按10元/人交纳。
6、交易手续费:非住宅类房屋按房款×0.35%计算结果交纳。
7、国土证办证费:按相关规定交纳。
二、贷款买房要交哪些费用
在选择好贷款方式后,购房者就可以到相关部门办理贷款手续,在办理贷款手续的同时,还需要交纳以下费用:
1.律师费:为申请贷款额的3‰。不足100元的,按100元收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收取律师费;但如果是组合贷款,商业贷款部分则按3‰收取。
2.公证费:如果购房需要办理公证,那么则要交纳一定比例的公证费,公证费的标准一般为200元至400元,或按公证处收费标准收取。
3.保险费:分为两种形式,目前一般多采用下面的第1)种形式。
1)抵押加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保险费=房款X年保险费率X换算现值系数
2)抵押加购房综合险担保的,由房屋险和人身险两部分构成:
①房屋险=贷款金额X年保险费率X换算现值系数
②人身险=贷款金额X(主险保险费率X失业保险)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律师费和公证费不是必须发生的费用,但由于办理上述手续时,程序比较复杂,所以大多数买方都委托开发商、律师所或其他中介机构统一办理。如果不需要委托代理办理或者公证的,就不需要交纳这两项费用。
拓展延伸
购买房产需要支付的费用因地区、房屋类型和交易方式等因素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项:
1. 首付款:购房人需要支付房屋总价的30%至60%作为首付款,具体金额因房屋价格和交易方式而异。
2. 贷款费用:如果购房人选择贷款购房,则需要支付贷款利息、手续费、评估费等费用。具体金额和还款期限也会影响贷款费用。
3. 过户费用:包括房屋过户登记费、印花税等费用。
4. 契税:购房人需要支付房屋交易总额的1%至3%作为契税。
5. 维修基金:一些小区需要购房人缴纳维修基金,用于房屋维修和保养。
6. 物业费:购房者需要支付房屋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费用,包括清洁、维修、安保等。
7. 房屋装修费用:如果购房人需要进行房屋装修,则需要支付装修费用。
8. 其他费用:如房屋中介费、律师费等费用。
以上费用在购房过程中会产生,购房者应该提前了解并了解具体费用标准,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购房人应该与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充分沟通,确保购房合同中关于费用和支付方式的条款明确、合法。
结语
购房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房屋评估费、律师费、水电煤气费用、物业费用、房屋维修费用、车辆通行费用、专项维修资金、合同印花税、证照印花税、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国土证办证费和律师费等。而如果是通过贷款买房,还需要支付律师费、公证费和保险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并与担保权人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请求买受人偿还贷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出卖人为当事人,但出卖人提供保证的除外。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