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规定,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时,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春节七天假期中,前三天是国家法定假日,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因此,前三天是三倍工资,后四天算双休日加班,按照两倍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劳动者补休,又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需按50%以上100%以下加付赔偿金,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
法律分析
国家是否规定了春节加班的工资倍数?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春节七天假期中,只有前三天是国家法定假日,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所以前三天是三倍工资,后四天算双休日加班,按照两倍工资支付。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
二、休息日加班拒不支付加班工资怎么处理
《劳动法》第44条中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加班费。也就是说,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由企业决定。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
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劳动者补休,又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按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或经济补偿金,要按50%以上100%以下加付赔偿金;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要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拓展延伸
春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也是劳动者们的重要节日。在春节期间,许多用人单位都根据情况安排了加班工作。对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或者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对于超过规定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也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或者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对于超过规定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春节期间安排加班工作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时足额支付加班工资。
结语
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春节加班的工资倍数应当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然而,在春节七天假期中,只有前三天是国家法定假日,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因此,对于前三天加班的情况,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三倍工资;对于后四天加班的情况,应当按照两倍工资支付。此外,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劳动者补休,又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将会被依法加付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