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及其认定标准和刑罚,包括个人信息的类型、侵犯行为的具体表现和情节严重的认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包括出售、提供、窃取或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刑罚。情节严重的判断主要考虑信息数量、类型、营利数额、用途、危害后果和获取手段等因素。对于单位犯罪,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也将受到相应处罚。
法律分析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包括信息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明确规定:“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公民的姓名、年龄、有效证件号码、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学历、履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或者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数据资料。”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对个人信息类型的认定主要包括:身份信息、财产信息、行联信息、通讯信息、交易信息、教育信息,等等。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具体行为
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
3、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
三、怎么认定情节严重
从刑法条文和司法实践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只有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才会构成犯罪,
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行为严重到何种程度才构成犯罪或者说罪状中的“情节严重”应该如何理解,目前尚没有明确规定。
司法实践中,“情节严重”的判断主要集中在信息数量、信息类型、营利数额、信息用途、危害后果、获取手段等六个方面。
根据刑法的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定刑幅度有两个: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结语
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是一项重要任务,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已被明确规定为犯罪。根据司法实践,情节严重的行为才构成犯罪,具体判断可从信息数量、类型、营利数额、用途、危害后果和获取手段等方面综合考量。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定刑幅度也有明确规定。我们应该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依法惩治侵犯行为,确保公民的隐私权得到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商用密码用于保护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商用密码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国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密码安全教育,将密码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密码安全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密码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密码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非法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