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规定的不得辞退的情形包括:因公致残、患病或负伤在医疗期内、女性公务员孕期、产假和哺乳期内,以及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妇女的权益,并防止辞退滥用。
法律分析
公务员法核心条款解读(十四):公务员不得辞退的情形有哪几种?
第八十四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解读
本条是关于对具有特定情况的公务员不得辞退的规定。
从保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世界上不少国家对公务员尤其是女性公务员的辞退有专门的限制性规定。根据我国情况,公务员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退公务员: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公务员,不得辞退。首先,公务员是在工作中遭遇事故或者因工作原因接触有害环境,造成了残废;其次,公务员现在的状态是丧失或者部分丧失了工作能力。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公务员,不得辞退。公务员在工作中患了重病,或者在工作中或者生活中负伤,精神和经济的压力增加了,需要所在机关予以特别的关怀和爱护。不同的疾病和伤情,治疗期长短不同,对此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不得辞退。孕期、产假、哺乳期,是女性公务员的特殊时期。规定不得辞退处于这个期间的女性公务员,体现了国家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一贯精神,这与劳动法的规定也是一致的,使得女性公务员和企业女职工一样受到了应有的法律保护,完善了我国对妇女的法律保护体系。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给以后完善辞退制度留下余地。根据该条规定,有关辞退的情形只能由法律和行政法规设定,地方性法规以及政府规章等均不可以设定辞退公务员的情形,这有利于保证把辞退限定在适当的范围内,防止辞退的滥用。
结语
公务员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了公务员不得辞退的情形,包括因公致残、患病或负伤在医疗期内、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关注妇女的权益保护。此条款的设置体现了国家对公务员的关心和法律保护,同时也为今后完善辞退制度留下了余地,以确保辞退的合理性和公正性,防止滥用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二章 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 第十五条 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九章 监督与惩戒 第六十四条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