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的需要冷静期。
夫妻自愿离婚的,申请离婚登记时,会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个30天就是为了减少夫妻轻率离婚,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在离婚程序中增设的一个缓冲期,让夫妻双方冷静思考,看能不能挽回婚姻而设立的。
起诉离婚的流程是:
1、想离婚的一方写好起诉状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 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会受理立案。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受理;
3、受理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成功不开庭审理,调解失败法院安排开庭;
6、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综上所述,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需经过三十日的时间用于双方自行考虑和冷静的法定期限。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