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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法律行为有哪些?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2 20: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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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法律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间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确能证明是在发病期间实施的,应当认定无效。(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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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间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确能证明是在发病期间实施的,应当认定无效。(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分析: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间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确能证明是在发病期间实施的,应当认定无效。(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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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法律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间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确能证明是在发病期间实施的,应当认定无效。(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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