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在登记时未做补办登记的声明,婚姻效力是否可追溯?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4 03:08:32
双方在登记时未做补办登记的声明,婚姻效力是否可追溯?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导读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双方在登记时未做补办登记的声明,婚姻效力是否可追溯?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