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中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处理方式:在二审答辩期间提出异议,法院会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异议成立时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不成立时裁定驳回。未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和专属管辖规定除外。
法律分析
一、二审提管辖权异议如何处理
1、二审中当事人对管辖有异议的,要在二审答辩期间提出管辖异议,法院会对异议进行裁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二、二审提管辖权异议成立的
1、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和应诉管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对二审中的管辖权有异议时,应在二审答辩期间提出。法院将对异议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则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若异议不成立,则裁定驳回。若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则视为受诉法院有管辖权,除非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二节 审理前的准备 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一节 级别管辖 第二十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