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患者结婚需谨慎,发病期间和症状未缓解的患者不宜结婚,可能对自身和对方造成不幸。根据《民法典》,结婚应完全自愿,禁止强迫和干涉。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抑郁症虽属精神病,但程度较轻,符合其他结婚条件的患者可结婚。
法律分析
一、抑郁症患者能不能结婚?
抑郁症也属于精神病的一种,存在下列情况下,精神病不能结婚:
第一正处于发病期间的精神病症、躁狂抑郁症或其他重性精神病患者,应禁止结婚。因为他们在发病期间已经失去理智,常难以料理自己的生活,甚至会危害社会治安。所以,让这样的病人结婚,不仅对病人本人无好处,也会给对方造成不幸。
第二是发病期虽然已过,但精神症状尚未彻底缓解或正在治疗中的病人,也不能结婚。因为此时病人对生活中和婚姻上挫折的承受能力尚差,往往使他们在热恋中,或新婚之夜,或婚后不久病情加重,再次住院。所以,那些想用喜事冲一冲来治疗精神病,或担心儿女患了精神病,影响终身大事,而给他们匆忙物色对象,草率结婚的做法是错误的,不仅难以达到目的,甚至还会因此而酿成悲剧。
二、相关结婚的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虽然《民法典》中规定了禁止结婚疾病的种类,而这其中也包括了精神病,无可否认抑郁症确实属于精神病当中的一种,但程度却不是那么深的。因此,经过鉴定只要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之一的话,那在满足其他结婚条件的情形。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结婚应当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并禁止任何一方的强迫和干涉。对于抑郁症患者,只有在发病期间或精神症状未缓解或治疗中的情况下,才不宜结婚。抑郁症虽然属于精神病,但程度并不深,只要不符合上述情况,仍可满足其他结婚条件。因此,在确保双方自愿和健康情况下,抑郁症患者也可以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