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书面确认就等于没有协议,风险就是要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任何协议约定都最好以书面形式体现出来,并且保存好相关资料档案,以免发生纠纷时无证据证明。实践中往往许多败诉方存在的问题都是举证不能导致的,因此在办理员工入职甚至从招聘开始的每一个环节,都最好做到留档和证据保存。风险提示: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各部门负责人电话告知的方式,协商告知员工降薪,这样做有何风险?
协商的关键是双方达成合意,且要有协商一致的证明材料,如书面协议或电子邮件确认。如果只是电话告知,除非有录音,否则有法律风险,比如拖欠工资等。负责人可以通过工作邮件或者工作群发信息等方式在协商后以文字的方式进行确认,让员工给予肯定回复,也能起到证据保存的目的。风险提示: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已发了入职邀请,明确入职时间,因疫情未报到,企业通知不予录用有何风险?
企业有赔偿的风险。建议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入职时间,或者给予适当的补偿予以取消录用。疫情原因可以归为不可抗力导致的劳动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入职,不算是劳动者的过错。如果企业因此毁约,可能面临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如果被录取的劳动者已经为入职做出了相应的行为,如从外地赶到工作地点产生的车费等,产生了经济损失,那么企业不录用将承担赔偿责任。风险提示: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公司跟员工约定培训不合格则需要走人且没有工资,这样企业有什么风险吗?
员工接受了公司的安排,即使培训不合格也是需要支付工资的。《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风险提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新员工入职,不签劳动合同有哪些风险
新员工入职,不签劳动合同的风险有:1、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行政责任及处罚;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500元罚款。3、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劳动合同法》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丧失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员工的权利;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内,如出现员工无法胜任工作时,企业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企业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将丧失该权力,并需支付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金。5、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对于员工的社保义务不能免除。风险提示:企业只要与员工发生实际用工行为,即产生了事实劳动关系,即使没有签订合同,也需要为该员工缴纳社保,否则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企业将会被强制执行社保缴纳义务。在该类劳动仲裁中,企业方处于劣势并承担一切后果。
分公司下面还可以设立分公司吗,法律有何规定?
不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公司不属于法人企业,所以分公司是不可以设立分公司的,只有总公司才能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风险提示: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该内容由 李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