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强制执行的文书有哪些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4 02:46:22
可以强制执行的文书有哪些
法律分析。可以强制执行的文书有: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刑事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导读法律分析。可以强制执行的文书有: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刑事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分析:
可以强制执行的文书有: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刑事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可以强制执行的文书有哪些
法律分析。可以强制执行的文书有: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刑事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