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几日内受理
来源:动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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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4 02:57:55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几日内受理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行政强制机关的执行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予以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导读法律分析: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行政强制机关的执行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予以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行政强制机关的执行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几日内受理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行政强制机关的执行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予以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