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律师的主要任务包括:书面答辩意见、收集有利证据、反驳对方请求;庭审中陈述答辩意见、补充说明案件事实;质证原告证据;举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
法律分析
(一)、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
(二)、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以及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说明;
(三)、被告在原告举证结束后,需要就原告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
(四)、被告举证;
(五)、法庭辩论;
(六)、最后陈述。
拓展延伸
被告应如何充分准备迎接庭审
在面对庭审之前,被告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以确保自己能够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首先,被告应该与自己的律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了解案件的具体细节和法律事实,以便能够提供准确的陈述和辩护。其次,被告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证人证言、书面证据和相关法律文件等。此外,被告还应该积极参与模拟庭审或角色扮演练习,以增强自己的庭审技巧和自信心。最后,被告还应该保持冷静和专注,在庭审过程中遵守法庭礼仪,遵循律师的建议,并及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辩护材料。通过充分的准备和合理的行动,被告有望在庭审中取得良好的结果。
结语
被告应充分准备,确保有效维权。与律师沟通,了解案情,提供准确陈述。准备证据和文件,参与模拟庭审,提升技巧。保持冷静专注,遵守法庭礼仪,遵循律师建议。通过充分准备和合理行动,期望在庭审中获得良好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三节 简易程序 第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四节 第二审程序 第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