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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科来谁决定不起诉,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4 06: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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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科来谁决定不起诉,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是否起诉由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决定。如果经审查认为不需要起诉,承办检察官需写审查报告,经审核后由主管检察长决定或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7条,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符合免除刑罚情形,人民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且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律分析;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是否进行起诉,应当由检察院中的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进行决定。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应当写出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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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是否起诉由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决定。如果经审查认为不需要起诉,承办检察官需写审查报告,经审核后由主管检察长决定或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7条,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符合免除刑罚情形,人民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且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律分析;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是否进行起诉,应当由检察院中的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进行决定。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应当写出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是否起诉由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决定。如果经审查认为不需要起诉,承办检察官需写审查报告,经审核后由主管检察长决定或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7条,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符合免除刑罚情形,人民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且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分析

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是否进行起诉,应当由检察院中的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进行决定。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应当写出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拓展延伸

公诉科的职责和不起诉决定的相关法律规定

公诉科是司法机关中负责进行公诉工作的部门,其职责包括审查、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在不起诉决定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公诉机关对于不起诉的案件,应当书面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并说明不起诉的理由。此外,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一些特定情况下的不起诉规定,比如被害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撤回控告的案件,公诉机关可以不起诉。总之,公诉科在决定不起诉时必须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公正、公平的司法实践。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的起诉决定中起着重要作用。对于没有犯罪事实或情节轻微的案件,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官经过审查后,需撰写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提交主管检察长决定或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公诉科在不起诉决定时,应当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司法实践的公正与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十章附则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四章诉讼参加人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提起公诉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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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科来谁决定不起诉,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是否起诉由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决定。如果经审查认为不需要起诉,承办检察官需写审查报告,经审核后由主管检察长决定或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7条,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符合免除刑罚情形,人民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且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律分析;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是否进行起诉,应当由检察院中的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进行决定。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应当写出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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