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长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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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4 06:10:38
公安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长谁大
法律分析。乡级机关、县级机关、设区的市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适用地域回避的人员是担任上述机关和部门的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一般包括乡、县级党政正职、纪委书记、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党委组织部长、人事局长、监察局长、公安局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七十五条 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设区的市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地域回避。
导读法律分析。乡级机关、县级机关、设区的市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适用地域回避的人员是担任上述机关和部门的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一般包括乡、县级党政正职、纪委书记、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党委组织部长、人事局长、监察局长、公安局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七十五条 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设区的市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地域回避。

法律分析:
乡级机关、县级机关、设区的市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适用地域回避的人员是担任上述机关和部门的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一般包括乡、县级党政正职、纪委书记、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党委组织部长、人事局长、监察局长、公安局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七十五条 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设区的市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地域回避。
公安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长谁大
法律分析。乡级机关、县级机关、设区的市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适用地域回避的人员是担任上述机关和部门的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一般包括乡、县级党政正职、纪委书记、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党委组织部长、人事局长、监察局长、公安局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七十五条 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设区的市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地域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