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副院长可否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4 07:16:19
人民法院副院长可否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法律分析: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因此,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副院长不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导读法律分析: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因此,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副院长不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法律分析: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因此,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副院长不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
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人民法院副院长可否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法律分析: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因此,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副院长不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