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如何申请成都老年人优待证以及老年人优待证的优惠政策。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成都市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可以享受乘坐汽车、火车、飞机时的优先购票、检票、进站、乘车、登机,以及免费享受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到医疗机构就医时的优先就诊、检查、化验、划价、交费、取药和住院等优惠政策。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法律分析
一、如何申请成都老年人优待证?
申请条件:
1. 成都市行政辖区内常住或暂住的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或者在暂住区域内公安机关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外地老年人,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申请办理四川省和成都市老年人优待证。
2. 办理流程:申请人应到成都市老龄办或其指定的街道、乡镇老龄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成都市老年人优待证申请表》,缴纳相关费用。
3. 所需材料: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成都市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 办理结果:审核通过并缴纳相关费用后,申请人将获得成都市老年人优待证,享受相应的优待政策。
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外地户籍:身份证原件和成都市居住证原件。
2、申请人1寸免冠近照1张。
办理流程:
符合办理条件的老年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直接到所在区(市)县的乡镇(街道)办证点,出示办证人身份证原件(居住证原件),提交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一张即可办理。
二、《成都市老年优待证》有什么优惠政策
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老年人优惠服务证,享受下列优惠服务:
(一)乘坐汽车、火车、飞机时,优先购票、检票、进站、乘车、登机;
(二)免费享受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需要获得法律援助的,优先获得法律援助;
(三)到医疗机构就医,优先就诊、检查、化验、划价、交费、取药和住院。
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老年人优惠待遇证:
(一)免费进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园中园除外;
(二)免费进入公共体育场所进行健身或者其他体育锻炼活动;
(三)免费参观展览馆、纪念馆、文化馆、博物馆、陈列馆和纪念性陵园,免费办理公共图书馆借阅证;
(四)到影剧院看电影、进入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区实行半价优惠;
(五)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
(六)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七)免费使用收费的公共厕所。
拓展延伸
成都市老年优待证是为了保障老年人基本权益和提供更好社会保障而实行的一项政策。根据《成都市老年优待办法》的规定,具有成都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可以申请办理老年优待证,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
老年优待证的办理流程为:申请人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为申请人办理老年优待证,并发放相应的优待服务卡。
需要注意的是,具有成都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在本市范围内就业的,应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累计缴费满15年,方可申请办理老年优待证。
老年优待证是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重要证明,也是老年人权益保障的重要手段。老年人应尽快到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办理老年优待证,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
结语
申请成都老年人优待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流程包括提交材料和缴纳相关费用,审核通过并缴纳相关费用后,申请人将获得成都市老年人优待证,享受相应的优待政策。而《成都市老年优待证》则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多项优惠政策,包括优先购票、检票、进站、乘车、登机、免费享受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免费进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等场所、免费进入公共体育场所进行健身或其他体育锻炼活动、免费参观展览馆、纪念馆、文化馆、博物馆、陈列馆和纪念性陵园、免费办理公共图书馆借阅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使用收费的公共厕所等。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08-20) 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08-20) 第三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2009-05-11) 第十条 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受下列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一)免费参加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
(二)依法免费获得避孕药具,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三)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现居住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享受休假等;
(四)实行计划生育的,按照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