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案件中的赔偿协议,双方自愿、合法达成的,一般认定具备合法效力;然而,若协议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况,则当事人可撤销协议。
法律分析
在交通肇事案件中,交警部门主持达成的赔偿协议书,只要是在双方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达成的,一般应当认定原协议的合法效力。
但如果原协议在签订的时候,确实存在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以及欺诈,胁迫等情况,当事人是可以反悔的。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调解签字的法律效力及争议解析
交通事故调解签字是一种常见的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方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达成协议后,双方需在调解书上签字确认。这一签字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即表示双方自愿接受调解结果并放弃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然而,对于交通事故调解签字的法律效力存在争议。有人认为签字后不可撤销,具有最终性;而有人则主张签字只是一种证明,不排除后续争议的可能性。因此,对于是否可以取消交通事故调解签字,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情况、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等因素来判断。在实践中,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变更调解协议,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
结语
交通事故调解签字的法律效力存在争议。有人认为签字后不可撤销,具有最终性;而有人则主张签字只是一种证明,不排除后续争议的可能性。因此,是否可以取消交通事故调解签字需综合考虑具体情况、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等因素。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变更调解协议,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