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及认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如无共同财产或不足清偿,可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解决。
法律分析
一、夫妻债务如何承担
1、夫妻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夫妻离婚的,则在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由双方协议清偿;协商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离婚情况下,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应达成协议;如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主要依据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共同意思表示,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不算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在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或无法达成协议,则由法院判决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