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财产保全的主旨是,必须是给付之诉,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生效判决可能因主观或客观因素难以执行。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未作出生效判决前。一审或二审未审结的案件可申请财产保全,生效判决后可申请强制执行但不得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应提出书面申请,法院也可在必要时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可要求提供担保,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
法律分析
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例如;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
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
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5、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
拓展延伸
债权人维权:财产保全申请的关键步骤
债权人在起诉讨债时,申请财产保全是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关键步骤包括:首先,债权人应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债权凭证、欠款证明等。其次,起诉前需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包括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材料。法院将根据申请的紧急性和合法性,决定是否予以保全。债权人还需支付保全费用。申请获批后,法院会通知被申请人,并对其财产进行冻结、查封等措施。最后,债权人应随时关注案件进展,如被申请人提出异议,需及时应对。维权过程中,债权人可寻求律师的协助,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通过正确的财产保全申请,债权人可以增加追讨债务的成功几率,实现合法权益的维护。
结语
财产保全是维护债权人利益的重要手段。申请时,债权人应准备充分证据,并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会根据紧急性和合法性决定是否予以保全,并通知被申请人采取相应措施。债权人应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及时应对异议。律师的协助可确保权益得到保护。正确的财产保全申请可提高债务追讨成功几率,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
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