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名牌产品涉及违法行为,严重情节构成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将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也将受到类似处罚。
法律分析
销售假冒名牌的产品肯定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销售假冒名牌产品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拓展延伸
品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与维权途径
品牌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涉及到法律责任和维权途径。在法律层面上,侵犯品牌知识产权可以构成犯罪行为,侵权者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对于被侵权的品牌所有者来说,维权途径包括提起民事诉讼、申请行政执法、参与仲裁等。此外,还可以采取预防措施,如注册商标、加强监督和管理等,以保护自身的品牌知识产权。维权过程中,合理利用法律手段、收集证据、寻求专业法律援助等也是关键。维护品牌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需要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和策略,以确保侵权行为受到应有的制裁,并保护自身的品牌价值和商业利益。
结语
销售假冒名牌产品是违法行为,严重情节还构成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条,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进行生产、销售的行为将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侵犯品牌知识产权也涉及法律责任和维权途径,包括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品牌所有者可以采取注册商标、加强管理等预防措施,并利用法律手段和专业援助维护自身权益。维权过程中,合理运用法律手段和策略至关重要,以保护品牌价值和商业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五十八条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六十八条 商标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办理商标事宜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法律文件、印章、签名的;
(二)以诋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等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
(三)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九条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的。
商标代理机构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并可以决定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予以公告。
商标代理机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害委托人合法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由商标代理行业组织按照章程规定予以惩戒。
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