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过期交通事故发生,自费赔偿责任自负。保险过期需及时续保,避免风险。商业险赔偿需提供交强险保单。交警认定责任后,过期交强险罚款双倍,并扣留车辆。关注保险公司免赔情况。交强险失效商业险有效时,根据责任比例赔付。若无人员伤害的双方责任事故,商业险赔付减去交强险保障额度2000元。若负全责且无商业险,负全责方承担全部费用。涉及人员伤害的重大事故,商业险按责任比例赔付剩余部分。
法律分析
一、交强险过期交通事故发生了怎么办
交强险过期交通事故发生了,如果是自己的责任则自己要自费赔偿。保险过期没有及时续保其实有着巨大的风险隐患,及时关注保单情况,及时续保,避免保险真空。
1、只有车辆购买的商业险有相应的车辆保险,例如车损险、三者险等,商业险保险公司才能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公司赔偿是根据交警判定的责任方进行赔偿的,要到交警大队开具事故认定,需要提供交强险保单,按照法律规定,如果交强险已经过期,那么将面临的是交强险保费双倍的罚款金额,并扣留车辆;
3、关注保险公司的免赔情况。
二、交强险失效商业险有效的情况
1、发生不涉及人员伤害的双方责任事故,在定损的金额内,减去交强险的保障额度2000元后,按承担责任比例由车辆商业险赔付;2、发生不超过2000元的双方责任事故,交强险失效的一方,自负;另一方由交强险赔偿,该类型问题适用于简易交通事故的快捷程序,即“互碰自赔”。实务操作中,如果一方负全责,同时交强险失效,又没有商业险,这种情况,负全责的一方,承担全部费用;3、假如发生涉及到人员伤害或者身故的重大交通事故,同时交强险处于失效状态,在保险赔付时,减去交强险保险责任内的保障额度:治疗费10000元、身故110000元后,剩余部分由商业险按照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比例,由商业险赔付。
拓展延伸
交强险过期后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交强险是一项法定的车辆保险,如果交强险过期后发生交通事故,您需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确保您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立即将车辆移至安全地点,并打开警示灯,以避免进一步的事故发生。
其次,与其他当事人交换联系信息。获取对方车辆的车牌号码、驾驶证信息和联系方式。如果有目击证人,也请尽可能获取他们的联系方式。
第三,报警并等待交警的到来。无论事故的严重程度如何,都应该及时报警。交警将会到达现场,制作事故报告,并提供相关指导。
第四,拍摄现场照片和视频。记录事故现场的细节,包括车辆损坏情况、交通标志和信号灯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后续的理赔和司法程序。
第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详细的事故经过和证据。保险公司将指导您进行理赔程序,并提供相应的赔偿。
最后,寻求法律咨询。如果您遇到了复杂的法律问题或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将为您提供法律意见和帮助您维护自身权益。
总之,在交强险过期后发生交通事故时,保持冷静并按照以上步骤进行处理,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交强险过期后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确保安全,与对方交换信息并报警等待交警到场。拍摄现场照片和视频作为证据,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如遇复杂问题,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咨询,以维护自身权益。保持冷静并按照以上步骤处理,确保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六条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
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