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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的获得方式是什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0 03: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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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的获得方式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宅基地是村民进行申请,经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登记造册,确认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怎样确定农村宅基地权利归属。确定农村宅基地权利归属首先要确定以下内容。一、确定房屋所有权首先就要先确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二、房屋建造者的认定。三、被认定为非房屋共有人的情况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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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宅基地是村民进行申请,经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登记造册,确认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怎样确定农村宅基地权利归属。确定农村宅基地权利归属首先要确定以下内容。一、确定房屋所有权首先就要先确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二、房屋建造者的认定。三、被认定为非房屋共有人的情况认定。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农村宅基地是村民进行申请,经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登记造册,确认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怎样确定农村宅基地权利归属

确定农村宅基地权利归属首先要确定以下内容:

一、确定房屋所有权首先就要先确定宅基地使用权人;

二、房屋建造者的认定;

三、被认定为非房屋共有人的情况认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宅基地的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各个地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补偿,各个地区标准不一。

农村宅基地概念及分配方式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行政村或生产队)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一般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农村宅基地政策是什么

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采取征税!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等。

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

如果按照农业种粮的用途进行补偿,按一亩平均毛收入1000元来算,每亩30倍才3万元,可被征收后建成楼房,一平米就要卖5000元!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条件

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条件是: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该内容由 郭珣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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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的获得方式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宅基地是村民进行申请,经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登记造册,确认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怎样确定农村宅基地权利归属。确定农村宅基地权利归属首先要确定以下内容。一、确定房屋所有权首先就要先确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二、房屋建造者的认定。三、被认定为非房屋共有人的情况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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