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如何衡量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群众对犯罪嫌疑人的了解程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衡量:首先,犯罪嫌疑人流窜作案,主要犯罪地难以确定,而居住地群众更为了解其犯罪情况的;其次,犯罪嫌疑人在居住地民愤很大,当地群众强烈要求在居住地进行审判的;最后,可能对犯罪嫌疑人判处管制或者适用缓刑,应当在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监督、考察的。
法律分析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衡量:
1、犯罪嫌疑人流窜作案,主要犯罪地难以确定,而居住地群众更为了解其犯罪情况的。
2、犯罪嫌疑人在居住地民愤很大,当地群众强烈要求在居住地进行审判的。
3、可能对犯罪嫌疑人判处管制或者适用缓刑,应当在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监督、考察的。
拓展延伸
判处管制或缓刑时,由谁来监督考察?
判处管制或缓刑时,由谁来监督考察?
管制和缓刑是刑罚中的一种,它们的执行需要进行监督考察,以确保罪犯遵守相关规定和缓刑考验期内的相关规定。那么,由谁来监督考察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或缓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应当由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公安机关进行监督考察。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制定社区矫正计划,对罪犯进行教育和改造,并定期进行考察。公安机关则负责对罪犯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罪犯违反缓刑考验期规定的情况进行处理。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或缓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应当接受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公安机关的监管和教育,并接受相应的监督考察。
判处管制或缓刑时,由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公安机关来监督考察,确保罪犯遵守相关规定并接受相应的改造和教育。
结语
此外,犯罪嫌疑人如果在流窜作案,其犯罪地难以确定,而居住地则更为了解其犯罪情况。同时,当地群众对于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也非常愤怒,强烈要求在居住地进行审判。对于判处管制或缓刑的案件,也应在犯罪嫌疑人居住地进行监督和考察。因此,从以上几个方面来看,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对于审判有着重要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三章 管 辖 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