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资金入股的相关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但必须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办理。新入股的股东,对于未入股前公司债务也应负责。
法律分析
资金入股的钱归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入股虽以契约方式进行,但不是私下约定的契约关系。必须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办理。新入股的股东,对于未入股前公司债务也应负责。
拓展延伸
股东权益,钱还是物?
在公司运营中,股东权益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话题。股东权益指的是股东在公司中享有的权益,包括股息、股价上涨所带来的收益等。而钱和物则是股东权益的具体表现形式。那么,股东权益究竟是钱还是物呢?
首先,钱是股东权益的一种表现形式。公司的盈利和发展,往往会让股价上涨,从而使股东的股票价值上涨,进而带来收益。这些收益就是股东通过股票所获得的“钱”。
其次,物是股东权益的另一种表现形式。除了股票价值上涨所带来的收益,股东还可以通过参与公司决策、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管理和监督。这些参与和监督的权利,使得股东可以对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进行管理和分配,从而实现对公司的“物”的权益。
股东权益既包括钱,也包括物。股东通过持有股票,享有公司的盈利和资产增值所带来的收益,这是股东“钱”的权益;同时,股东还可以通过参与公司决策和监督,享有对公司的管理和分配权利,这是股东“物”的权益。在保护股东权益的过程中,不能忽视钱和物的权益,而应该综合考虑,平衡各方利益,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结语
资金入股的钱归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入股虽以契约方式进行,但不是私下约定的契约关系。必须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办理。新入股的股东,对于未入股前公司债务也应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一)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二)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