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法律效力如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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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0 04:02:43
买卖合同法律效力如何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第五十六条【合同自始无效与部分有效】: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买卖合同从属于合同的概念,受合同法的约束,所以撤销买卖合同的效力也如上,即: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第五十六条【合同自始无效与部分有效】: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买卖合同从属于合同的概念,受合同法的约束,所以撤销买卖合同的效力也如上,即: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第五十六条【合同自始无效与部分有效】: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买卖合同从属于合同的概念,受合同法的约束,所以撤销买卖合同的效力也如上,即: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买卖合同法律效力如何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第五十六条【合同自始无效与部分有效】: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买卖合同从属于合同的概念,受合同法的约束,所以撤销买卖合同的效力也如上,即: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