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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可以占用生态红线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0 02: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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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可以占用生态红线吗?

法律分析。临时用地不得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林地、生态红线和水源地,国家和省批准立项的交通、能源、水利、军事设施等项目建设施工确需占用的,必须严格控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九条 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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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临时用地不得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林地、生态红线和水源地,国家和省批准立项的交通、能源、水利、军事设施等项目建设施工确需占用的,必须严格控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九条 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


法律分析:

临时用地不得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林地、生态红线和水源地,国家和省批准立项的交通、能源、水利、军事设施等项目建设施工确需占用的,必须严格控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九条 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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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可以占用生态红线吗?

法律分析。临时用地不得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林地、生态红线和水源地,国家和省批准立项的交通、能源、水利、军事设施等项目建设施工确需占用的,必须严格控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九条 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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