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按政策将长期使用的土地分配给成员,同时允许农村自留定出租。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给承包农户、其他有农业生产经营资质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但受让方必须具备农业经营能力。
法律分析
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
农村自留定可以出租。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
拓展延伸
农村自留地的法律规定和出租限制
农村自留地的法律规定和出租限制主要受到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约束。根据相关法规,农村自留地是指农民个人或家庭依法取得并用于自家生产生活的土地。一般情况下,农村自留地是不允许出租的,因为其目的是保障农民的自给自足和农业生产。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农民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耕种自留地,可以经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的批准,进行临时性的出租。但是,出租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且不得转包、转租。此外,农村自留地的出租也需要符合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的规定和程序。因此,农村自留地的出租应谨慎操作,遵守法律法规,以免违反相关规定引发法律纠纷。
结语
农村自留地的出租需遵守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农民个人或家庭取得的自留地不得出租,以保障农民的自给自足和农业生产。但在特殊情况下,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批准,可进行临时性出租,不得超过五年且不得转包转租。出租需符合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的规定和程序,遵守法律法规,以免引发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一条 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四条 使用已经沙化的国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享有不超过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年限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使用已经沙化的集体所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治理者应当与土地所有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具体承包期限和当事人的其他权利、义务由承包合同双方依法在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根据土地承包合同向治理者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保护集体所有沙化土地治理者的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六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性配套辅助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