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时,需要办理以下材料和步骤:
1、居民身份证遗失报告。需要向派出所报告身份证丢失,并获取派出所的挂失登记记录。
2、户口本。携带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如果是异地办理,还需要提供居住证原件。
3、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准备两张近期的一寸或二寸免冠正面照片。
4、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需要公安部门出具的丢失证明。
5、填写申请表格。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办理流程:
1、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费。
2、注意的是流动人口录指纹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3、自助服务终端开通,实现的功能有户籍政策查询、办理进度查询、户籍证明打印和身份证的补办、丢失注销。还可以办理注销证明和关系证明。
综上所述,身份证丢失后,需要户口簿、补办证明、人像信息采集回执和填写的申领登记表等材料进行补办。异地补办需遵循特定的流程,且存在不予受理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