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人员的配备要求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0 03:26:08
养老院人员的配备要求
法律主观。开办养老院需要具备如下条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合法身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符合养老机构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且能提供集中居住的床位数在10张以上;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所等。法律客观。
导读法律主观。开办养老院需要具备如下条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合法身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符合养老机构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且能提供集中居住的床位数在10张以上;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所等。法律客观。

法律主观:
开办养老院需要具备如下条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合法身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符合养老机构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且能提供集中居住的床位数在10张以上;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所等。
法律客观: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
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
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养老院人员的配备要求
法律主观。开办养老院需要具备如下条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合法身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符合养老机构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且能提供集中居住的床位数在10张以上;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所等。法律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