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双方都需要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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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0 05:30:36
房产过户双方都需要什么证件?
房产过户双方需要以下证件。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5、如果是已设定抵押权的,那么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导读房产过户双方需要以下证件。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5、如果是已设定抵押权的,那么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房产过户双方需要以下证件: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
5、如果是已设定抵押权的,那么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房产过户双方都需要什么证件?
房产过户双方需要以下证件。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5、如果是已设定抵押权的,那么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