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1. 提取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
3. 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
4. 购房时,提供产权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5. 配偶提取时,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6. 父母或子女提取时,提供户口本或关系证明。
公积金的使用规定:
1、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退休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
2、住房公积金使用限制:提取的公积金必须用于规定的住房消费相关用途,不能用于其他非住房消费领域;
3、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记录缴存和提取情况,账户信息应定期更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4、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公积金贷款通常有利率优惠,但也有借款额度和还款年限的限制;
5、住房公积金跨地区转移和接续:跨地区就业的职工可以申请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转移到新的工作地点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综上所述,厦门提取公积金需提交包括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提取证明,在购房情况下需产权人身份证及提取申请表,配偶提取须结婚证或户口本,父母或子女提取则需户口本或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