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责任保险的主旨是为投保人提供对被保险人在公共场所遭受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公众经济赔偿责任进行投保的保险服务。公众责任保险的适用范围广泛,包括场所责任保险、承包人责任保险和个人责任保险等。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险人,但被保险人不一定是投保人,可以是公民、企事业单位等。公众责任保险以“期内发生式”为承保基础,赔偿限额规定包括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保单累计赔偿限额和免赔额。
法律分析
投保人可就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在工厂、办公楼、旅馆、住宅、商店、医院、学校、影剧院、展览馆等各种公众活动的场所遭受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而承担的公众经济赔偿责任进行投保。这种责任属于侵权责任范围。公众责任保险如果承保合同责任通常需要特别约定。
(二)公众责任保险的适用范围。
公众责任保险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其业务复杂,种类很多。主要包括场所责任保险、承包人责任保险和个人责任保险等。其中,场所责任保险主要承保场所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在营业过程中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公众责任保险的主要业务来源;承包人责任保险承保的是各种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卸作业和各类加工的承包人在进行承包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其他作业时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个人责任保险主要承保私人住宅及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任何个人或家庭都可以将自己或自己的所有物可能造成损害他人利益的责任风险通过投保个人责任险而转嫁给保险人。
(三)公众责任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公众责任保险的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险人,但被保险人却不一定是投保人,还可以是其他人。例如,公民、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为其本身在业务活动或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责任投保公众责任保险,即为被保险人。
(四)公众责任保险的承保基础。
公众责任保险多以“期内发生式”为承保基础。如果责任事故发生和导致损害事实之间有一段相隔的时间,只要责任事故发生时间是在保单有效期间内,即使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是在保单终止日期之后发现的,保险人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五)公众责任保险的赔偿。
公众责任保险赔偿限额的规定主要有三种:一是规定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无分项、无累计;二是规定保单的累计赔偿限额;三是规定免赔额。我国的公众责任保险仅对财产损失责任的赔偿规定免赔额,对人身伤害责任的赔偿并无免赔额的规定。
结语
公众责任保险广泛适用于各类场所和个人,承担公众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需求。投保人可根据法律规定,为工厂、办公楼、旅馆、住宅等公共场所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进行投保。公众责任保险种类繁多,包括场所责任保险、承包人责任保险和个人责任保险等。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是其他个人或机构。公众责任保险通常以期内发生式为承保基础,即保单有效期内发生的责任事故,即使在保单终止后才发现损失,保险人仍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限额可根据每次事故、保单累计和免赔额等方式进行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六十二条 保险公司违反本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六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