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居住权问题是现实中无法回避的,离婚女性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居住权。居住权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包括当事人信息、住宅位置、居住条件、期限和争议解决方法。居住权可以是固定期限或终身,但不得转让或继承。居住权享有物权效力,即使房子卖掉也不影响居住权人行使权利。关注九洲,多学法律,不吃亏。
法律分析
居住权就是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在他人所有的住宅上享有的占有和使用的用的权利,近年来,随着离婚率持续攀升,如何保障离婚女性的居住权成为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所以居住权出现最多的情形是在夫妻闹离婚的时候,房子是男方婚前财产,要求女方马上离开现在居住的房屋,女方既然要闹离婚,就没有权利在这套房子里居住下去。如果离婚后女方更没有权利居住了,而女方认为自己有居住权,那么,夫妻闹离婚女方可以申请居住权吗?
离婚时能起诉居住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可以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居住权。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需要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取得居住权后需要第一时间去房产部门进行登记,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其中居住权的期间可以由当事人自由设定,可以是一个固定的期限,也可以设定为终生。此外,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原则上不得出租,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另外,居住权规定在民法典物权编的用益物权章节里,也就是说居住权人对标的房屋享有物权效力,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因此,就算房子卖掉也无权干涉居住权人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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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可以起诉要求居住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一方可以通过提供住房居住权或所有权来帮助生活困难的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在房产部门进行登记。居住权期限可以由当事人自由设定,且居住权享有物权效力,即使房屋被卖掉也不会干涉居住权人的权利。关注九洲,多学法律,避免吃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留置权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留置权第四百四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