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死刑执行当天的安排和步骤是什么
执行死刑当天流程具体如下: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亲属申请的,人民可以准许。执行当天才可会见,一般只给10分钟;
2、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
4、执行死刑完毕后,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
5、确认死亡后,需要法警自己把尸体从行刑床上抬下,装到尸体袋中。
二、执行死刑的程序是什么?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请最高人民核准。
1、最高人民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2、人民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派员临场监督。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3、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裁定。
4、执行死刑后,在场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还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接到最高人民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由最高人民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