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补办行驶证需要填写申请表、身份证明、车辆登记证书、车辆相片等材料;行驶证丢失需向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提交申请表和身份证明,办理期间可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
一、补办行驶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1、《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行驶证》。
2、申请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机动车,必须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内。超过检验周期的,按机动车定期检验有关规定执行。
办事需要准备好的材料包括以下几种: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车辆相片2张(需到车管所照数码相);
5、单位车还需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行驶证丢失如何补办
1: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2: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3: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带上身份证去,到年检的地方去申请补办,一般两周即可先去车辆登记机关申请挂失,挂失一周后才可办理补办手续,需要你的身份证、驾驶证、购车发票、完税证和车辆等资料。凭登报证凭证、居民身份证到车管所申请。
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要求随车携带行驶证,不然的话被查到可能也会按照无证驾驶对待处理。而要是行驶证有丢失、毁损或者灭失的情况,也是可以向登记地的车管所申请补领、换领行驶证,但此时需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才行。
结语
补办行驶证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相片2张等。行驶证丢失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将审核并补发、换发行驶证,同时补发、换发号牌。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可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请携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前往车辆登记机关申请补办。记得行驶证是必须随车携带的,以免因无证驾驶被处理。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四章 发证、换证、补证 第六十五条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属于持有重型牵引挂车驾驶证的,还可以保留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驾驶证包含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有前两款规定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换证业务。机动车驾驶人逾期未办理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证明、凭证。
机动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四章 发证、换证、补证 第六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四章 发证、换证、补证 第六十八条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第六十三条至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在一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对符合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在一日内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对符合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七条规定的,还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