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将面临法律严惩,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批准证明文件、停产整顿等措施;直接责任人员将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长达十年;严重情节可构成犯罪,将受到刑事处罚,甚至死刑。假药包括依法认定的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法律分析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拓展延伸
销售假药的法律规定及处罚措施
销售假药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对于销售假药的处罚措施。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销售假药的行为属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其最高刑罚是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外,根据《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销售假药还可能面临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罚款等行政处罚。因此,销售假药的行为不仅会受到刑事处罚,还可能面临经济上的严重损失和声誉上的负面影响。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我们应当严厉打击销售假药的行为,加强相关的法律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市场上的药品安全可靠。
结语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已成为法律的明确规定。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刑法》相关规定,对于违法生产、销售假药的个人和企业,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批准证明文件、停产整顿等。情节严重的将吊销相关许可证,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此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面临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限制。法律对于保护人民健康和打击假药行为有着明确的态度和严格的惩罚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五条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