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图片所有权人同意擅自使用图片达到获利目的属于侵权行为,其赔偿数额根据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或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情节严重可增加赔偿数额。网络上使用图片时需注意非商业用途,盗用他人图片构成侵权行为,将根据实际损失判决赔偿数额。
法律分析
一、根据法律规定图片怎么样才算侵权?
未经图片所有权人的同意擅自使用达到获利目的属于侵权行为。具体如下:
一是造成损害后果或即将发生损害后果,即侵权行为给商标权人已经造成损害或者即将造成损害,可表现为产品销量下降,利益的减少或者商标信誉降低等。
二是行为违法性,即行为人未经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律依据而客观上行使商标权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三是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违法行为直接造成的。
四是主观上的状态,包括有过错和无过错两种。
一般情况下,行为人非法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反向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在认定是否侵权时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要件;而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认定是否侵权时不以行为人主观上过错为要件。
二、商标的侵权赔偿额规定是什么?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网络上所使用的图片都必须是非商业用途,如果是存在着盈利的目的,而盗用别人的图片。此时是会构成侵权行为的,这时候就会存在着民事赔偿,具体的赔偿的数额是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损失进行确定的。
结语
合理确定图片侵权行为的赔偿数额,应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权赔偿数额可根据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利以及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等因素合理确定。对于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的情况,赔偿数额可高于一倍至三倍。此外,赔偿数额还应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在无法确定实际损失、获利或许可使用费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赔偿数额,但不超过三百万元。因此,在网络使用图片时,若用于商业用途且未经授权,可能构成侵权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第三节 录音录像 第四十四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第三节 录音录像 第四十五条 将录音制品用于有线或者无线公开传播,或者通过传送声音的技术设备向公众公开播送的,应当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第二节 表 演 第四十一条 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