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拘留的团伙诈骗犯罪嫌疑人应在7日内逮捕,最长不超过37天。公安机关在拘留后3日内应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对于特殊情况下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30日。人民检察院应在接到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决定,不批准逮捕时需立即释放。符合条件的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法律分析
对于被拘留后的团伙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七日内逮捕,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七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拓展延伸
刑事拘留与逮捕的时间限制及法律程序
刑事拘留与逮捕的时间限制及法律程序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对嫌疑人采取拘留和逮捕措施时,必须遵守一定的时间限制和法律程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间限制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延长至两个月;而逮捕的时间限制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但可以延长至三个月。在执行拘留和逮捕措施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出示拘留通知书或逮捕证等必要的法律文件,并保障嫌疑人的权益,如告知权、辩护权等。刑事拘留与逮捕的时间限制及法律程序的规定旨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与公平。
结语
刑事拘留与逮捕的时间限制及法律程序是保障刑事诉讼公正的重要保障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团伙诈骗犯罪嫌疑人,拘留时间不得超过37天,而逮捕应在7天内提请审查批准。对于重大嫌疑分子,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天。人民检察院应在接到逮捕书后7天内作出决定,确保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社会秩序。刑事拘留与逮捕的时间限制及法律程序的严格执行,有助于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公平与高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