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外省可以起诉离婚,但受到地域限制。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具体程序包括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递交法院、法院决定受理、开庭等。判决准离婚的界限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有配偶同居、虐待、分居满二年等情形,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尽管多数家庭都会在户籍老家结婚生活却仍然有很多想要更好生活的夫妻会到经济更好的外省去工作,但是去了外省之后随之而来的麻烦也会比在原籍地要更多,尤其是夫妻想要离婚而诉讼的流程也会受到限制。那么,夫妻在外省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夫妻在外省可以起诉离婚吗?
可以起诉离婚。
1、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
二、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三、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是怎样的
法院判决准或不准离婚的界限就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1、认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一般从四个方面考察:看婚姻基础;看婚后感情;看离婚原因;看有无和好的可能。
2、法定离婚的情形: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结语
夫妻在外省可以起诉离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程序包括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递交法院、法院受理、传票开庭等。法院判决准或不准离婚的界限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法定离婚情形,如配偶同居、虐待、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或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法院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